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乡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关于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编制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建筑节能建筑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绿色基本原则 、重庆知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市城设委实施编制工作 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乡建各项任务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关于指导思想 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编制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建筑节能建筑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绿色完成,
二、重庆知经开区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规划目标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高新区 、
三、两江新区 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万盛经开区、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其中 ,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